一、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广东省博物馆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玻璃幕墙材料和幕墙结构进行检测,评估玻璃幕墙安全状况。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8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整)
四、检测项目及内容
检测项目为本大楼的玻璃幕墙,面积4430平米,本项目划分为立面玻璃幕墙、玻璃天窗共两个鉴定单元,具体检测内容为:
根据以上检测内容,出具《广东省博物馆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报告》。
七、验收标准
出具鉴定报告能通过广州市住建局审查和认可。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内容)。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九、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相应材料(一正一副),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项目报价单。
2.检测方案。
3.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近3年类似的检测业绩证明。
5.真实有效承诺函(见附件)。
6.其他材料。
十、提交材料时间
1.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9:00-17:00(公示5个工作日)
2.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可邮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046819
3.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文件袋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评审
1.广东省博物馆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评审工作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与报价,择优确定。
2.广东省博物馆将在截止递交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选中单位,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3.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广东省博物馆。
十二、付款方式说明
1.出具检测报告后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财政集中支付规定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向供货人进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