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手段助力文物保护与利用,更好地实现文物的数字化留存,我馆拟开展广东省博物馆清人物时钟数字化采集与制作应用项目,现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相关项目经验的单位承接。《广东省博物馆清人物时钟数字化采集与制作应用项目》相关需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不含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配合文物修复工作,完成钟表外形以及内部可拆卸零件的数字化采集与制作。
2.动画内容需根据真实情况,充分展现钟表内外零件活动原理。
3.纪录片拍摄需详实记录钟表修复过程,剪辑成果详略得当。
本工作应当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四、投标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一式三份),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保障、实施步骤、技术参数、计划时间安排及要求)。
(3) 详细报价单。
(4) 相关业绩证明。
(5) 真实有效的承诺函(见附件2)。
(6) 本文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提交材料时间
1.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工作日),9:00-16:00。
2.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
3.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文件袋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
广东省博物馆评审工作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申请企业的工作方案与报价,择优确定。广东省博物馆将在截止递交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选中单位,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广东省博物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
邮编:510623 电话:020-38046832 传真:020-38046800
附件1:广东省博物馆“清人物时钟”数字化采集与制作应用项目需求
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