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东省博物馆管理秩序,确保对本馆展览、展品诠释的真实性、准确性,保障公众参观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博物馆特制定《广东省博物馆关于社会机构开展公益讲解及活动的管理办法(暂行)》附后,请相关社会机构及个人自觉遵守。
《广东省博物馆关于社会机构开展公益讲解及活动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广东省博物馆对公众开放期间,为公众提供免费常设展览和临时展览的定时讲解服务、免费微信导览、语音自助导览(收费)等服务,并及时发布公益讲解及活动预告信息。同时,专职讲解员在非定时讲解时间段还可以提供收费讲解服务。观众可通过广东省博物馆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各项服务措施、收费标准、展览和活动信息等。
第二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维护场馆秩序,保障观众安全,确保讲解的质量和水平,谢绝任何社会人士(含导游、社会教育机构及其他个人)在未申请并经广东省博物馆批准的情况下,在馆内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讲解和活动。如有发现,现场工作人员将终止活动并劝离,情节严重者将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劝离。
第三条 确因公益目的,需在广东省博物馆开展讲解及活动的,申请人须在广东省博物馆官网(网址www.gdmuseum.com)下载、填写《广东省博物馆公益讲解及活动申请表》 《广东省博物馆讲解及活动单位证明函》(附件),并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讲解内容、活动方案等材料,发至邮箱:psd@gdmuseum.com。
第四条 结合广东省博物馆观众量情况,单日可接受不超过4个(上下午各2个)社会机构的公益讲解申请,同个社会机构单日不超过2个;在有余额的情况下,可酌情增加同个社会机构的单日申请数量。
第五条 申请理由充分且所提供活动方案及讲解内容审核无误,广东省博物馆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申请通过的团队,申请人(讲解人)及其团队需按照广东省博物馆实名制预约参观的相关要求入馆。申请人(讲解人)在申请当天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广东省博物馆讲解预约处领取《社会人士临时讲解证》 。
第六条 讲解及活动期间,讲解人需将讲解证件悬挂在胸前显著位置,严格按照经审核的讲解词讲解,向观众传播准确的文物知识,馆方将随机安排专业人员对讲解及活动实施跟团调研,如发现不规范现象,有权及时终止讲解及活动,并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包括终止活动并劝离场馆、禁止讲解人和相关团队再向广东省博物馆申请讲解活动等。讲解结束后,讲解人应及时归还临时讲解证并取回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 为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营秩序,社会人士在讲解及活动过程中需使用团队导览设备,严禁使用扩音设备,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参观通道长时间停留。讲解人、活动组织者需按照广东省博物馆文明参观要求,管理团队成员的行为;团队进展厅后要保持文明礼让,严禁对其他观众进行驱赶,严禁长时间占用文物最佳观赏位置进行讲解及活动,服从给馆内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只允许在规定区域进行,不得影响其他观众参观;若在讲解及活动过程中出现不文明言行、不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管理等行为,广东省博物馆将终止其活动并劝离场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即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博物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