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我馆藏品数量,完善藏品体系,为陈列展览和科研科普工作打下更为牢固的基础,我馆拟在2025年度公开征集一批现生动物标本和矿物岩石标本。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标本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本征集范围
(一)大型海洋动物标本
总数量:不少于13件。
尺寸:原则上规格大小应在40cm以上,其中一件规格大小不少于10米。
(二)矿物岩石标本
要求:产地信息明确,无拼接,无明显修补痕迹(如有修补,需附有详细修补说明,注明修补位置、修补工艺、修补材料等信息)。
种类:
1、晶体形态典型,外形完整,具有较高观赏和收藏价值的矿物晶体;
2、具发光效应(磷光、荧光)明显的矿物晶体或岩石。
总数量:不少于10件。
尺寸:原则上规格大小应在30cm以上,其中两件规格大小不少于1米。
二、征集方式
1、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向海内外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收藏机构和收藏者等供应商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信息到指定电子邮箱。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确保标本的合法性并作出书面承诺,且需对标本拥有完全处置权。对于虚报信息的行为,经专家鉴定后将取消参与采购资格,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今后我馆组织的标本采购。
我馆将对符合要求标本进行初筛,如标本入选将及时通知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运送至我馆指定地点。经初筛、评估鉴定等环节后未成交的标本,我馆将及时退还。标本往返运费、装卸费、搬运费及打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运送标本人员及车辆需遵守属地及我馆相关约定。
2、接受捐赠。接收海内外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原则,无偿捐赠藏品。拟捐赠藏品经专家鉴定,且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库登记。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三、信息征集时间
信息征集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2点前(以发出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信息提供要求
(一)标本需具有合法来源证明、所有权清晰、品相完整,及相关证件信息。
(二)标本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观赏性。
(三)标本持有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标本;如收到广东省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藏品征集程序后,标本持有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四)持有人完整填写《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征集意向信息表》(附件1)和《合法来源承诺书》(附件2)并发送至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自然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仇老师;
邮箱号: qiuyf@gdmuseum.com;
联系电话:020-38046842 (工作日早9:00-晚17:00)。
收集信息均不退换。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电邮的格式标题要求为:标本类别+供应商名称+电话。表格、承诺书模板请在我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公告内自行下载。请将标本信息填入指定表格,将承诺书签字盖章并扫描后一同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
(二)标本信息作为我馆藏品征集调研的一部分,我馆将根据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征集工作。
(三)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拥有本公告的全部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