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有关工作部署,准确、有效的宣传个税汇算政策,协助我馆广大职工做好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4月1日下午,我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七科副科长、团总支副书记,税务师樊莉莎同志在一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操作辅导》培训讲座。讲座由凌丽莉副馆长主持,全馆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凌丽莉副馆长主持培训讲座
樊莉莎同志给大家详细解读了最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政策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重点介绍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享受条件、申报材料前期准备、具体申报操作办法及申报后操作事项,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政策、善用政策,增进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
樊莉莎同志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操作辅导》培训
凌丽莉副馆长在最后总结中指出,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度汇算可以准确全面的落实各项税前扣除政策,更好的保障纳税人权益。她呼吁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讲座内容,积极做好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高纳税意识,同时也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负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