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
二、 维修项目、范围与工程量
广东省博物馆多功能厅内部及外部通道地毯更换项目
三、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9万元(壹拾玖万元整)
四、 工程量清单
五、服务需求
(一)地毯目前情况
广东省博物馆多功能厅内部及外部通道地毯使用年限较长,存在破损和无法清洁的污渍。
(二)维修更换要求
1.地毯须符合相应的防火等级,工程量符合附件《广东省博物馆更换多功能厅内部及外部通道地毯工程量清单》。
2.本维修更换项目施工完工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 30天完工。
3.因更换或调整不当造成的一系列事故及损失,一切由报价方负全责。
4.报价方必须把准备更换的地毯样式经广东省博物馆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开始施工。
5.工程结束后清理现场,造成其他地方有污染的须清洁干净恢复原状。
六、验收标准
1.在施工过程中,如采购方发现报价方所选用的材料尺寸、规格等不符合指定或现场要求的,报价方应予以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否则采购方将不予验收、结算该项目款项。
2.施工垃圾需堆放在指定地点并清理出博物馆位置。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报价方须无条件立即到场进行修复,并通过采购方代表确认。
七、说明事项
1、项目施工期限为开工之日起30天期。
2、本施工项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按国家规范要求为一年整;工程质保期内中标人未按甲方通知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发生费用由中标人的承担。
3、该项目付款方式为:本工程项目竣工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方按合同价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付款前施工单位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付款时间为采购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时间。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报价方进场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30%首付款给报价方;
2、本工程项目竣工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由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审价公司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造价审核,采购方按最终审核价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付款前施工单位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付款时间为采购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时间。
3、报价方请款时应向采购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相应材料(一正一副),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项目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真实有效承诺函(见附件)。
4、其他材料。
十一、提交材料时间
1、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公示5个工作日)
2、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可邮寄)
3、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文件袋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评审
1、该项目项目评审工作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与报价,择优确定。
2.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将在截止递交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选中单位,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3.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3804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