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才垚
本文拟就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早年在广州参加科举考试的科场作一介绍,重点是对他四次到广州赴考及得《劝世良言》一书的年代的惯常说法作一些探讨,请教于研究太平天国的学者们。
(一)洪秀全年青时期曾先后四次赴广州参加科举考试,企图通过清政府的考试制度取得功名。当时广州的科场有学宫、府学宫、学院和贡院几处地方。这四次考试于广州何处进行呢?多数人把今天广州文明路钟楼(鲁迅纪念馆)周围的广东贡院遗址说成是洪秀全当年考试的地方,这是不确切的。要弄清这个问题,只需懂得一点科举知识就清楚了。洪秀全出生地花县,清朝时,属广州府管辖。花县的士子想要取得生员(即中秀才者)的资格,除在县城参加县试外,还要到广州参加府试和院试,仅有县试是不能定科名的。这一系列的考试总称为童试。所以洪秀全“约在十六岁,即赴广州应试,以满足其家族对于彼之文才之期望”。①洪秀全到广州,先是参加府试。那时,广州的府学宫设在内城,正对着文明门(即今天广州文明路与文德路交叉处的广州市工人文化宫一带地方)。这座由棂星门通过泮池上的拱桥直到大成殿的府学宫成了洪秀全在广州应试的第一个科场。府试完毕,由府造具清册申送学政,参加院试。院试是童试中最关键的一次考试,由提督学政(或称提督学院)依次轮回到各府、县主持。靠近提督学政署的府、县的士子,也可以在提督学政驻在地考试。所以,洪秀全在广州结束府试后还要留下来继续进行院试。《太平天国起义记》所载洪秀全在广州“初考时其名高列榜上,及复考则又落地”。这“初考”及“复考”指的便是府试和院试两次考试。《广州城坊志》记载,清道光年间的提督学政署设在内城的九矅坊(即今广州市教育南路九矅坊),太平天国文献中有洪秀全在广州龙藏街遇见传教士并从其手中得到宣传基督教传道书《劝世良言》的叙述。这条龙藏街就是提督学政署前边的一条街道,现在仍沿用此名。
位于广州文明路钟楼周围,至今尚保存有许多建筑遗址的广东贡院不是洪秀全当年投考的地方。它是清政府每隔三年一次举行乡试考举人的场所。在科举道路上奋斗了十多年多次遭到碰壁,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的洪秀全是没有资格参加乡试的,因而他不可能跨进广东贡院大门。在清代,也有把学院称为考棚或贡院的,但它与三年一次举行乡试的贡院性质迥然不同。
(二)洪秀全先后四次到广州参加科举考试。这四次的时间,太平天国文献中有年期记载的仅前三次。第一次在1828年(道光八年)十六岁时。第二次在1836年(道光十六年)二十四岁时。第三次在1837年(道光十七年)二十五岁时。第四次在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三十一岁时。此年无明确记载,只是根据一段史料的断定。现在记录太平天国的书籍一律沿用了上述年代。很多研究太平天国的学者还把1843年洪秀全第四次赴广州考试失败当作是他决心走向反清道路的标志。对于这些年代的惯常说法是否确切,一直没有人认真考究过,遂信为事实。对照公元干支表,1828年为戊子年,1836年为丙申年,1837年为丁酉年,1843年为癸卯年。清朝科举制度规定,童试三年两考,丑、末、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每逢子、卯、午、酉年为乡试考举人之年,显然,这与洪秀全只有资格报考秀才的童试年限不相符合,也即是说,在这三个年份内,洪秀全不可能到广州应试。为什么会产生如此错误的说法呢? 笔者认为一是原始资料的模糊不清,二是引用者对史料理解的错误。本节就最重要的1843年为例来进行考析,至于1836年的那次考试是否属实将留在下节与洪秀全得《劝世良言》一书的时间一并探讨。
1843年考试之说来源于《洪仁玕自述》中的一段话:“我主天王长予九岁,予只知其天亶圣聪,目不再诵,十二三岁经史诗文无不博览。自此时至三十一岁,每场榜名高列,惟道诚不售,多有抱恨。”②引用者们在应用这段话的时候,不是把“十二三岁……至三十一岁”看成是作者在讲述洪秀全一生中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而把“至三十一岁”那年简单地理解为是洪秀全最后一次赴广州考试的年代。如王庆成同志在《论洪秀全的早期思想及其发展(上)》一文中,在引用了上述那段话后接着说:“洪秀全三十一岁,正是1843年,这是洪秀全的最后一次应试。”③如此说法,岂不是洪秀全第一次参加科考的年代应该是在十二三岁的时候,显然这不是事实,是曲解。为了弄清楚这段话的真实原意,我们可以从他的另一本书《太平天国起义记》中找出一些有关对洪秀全经历的忆述来验证。该书的《洪秀全之改变,读小书,受水礼》一节中写道:“秀全之健康,既已恢复(指1837年3月洪秀全落第后,连续卧病四十多天,得见异梦。——笔者)……此时彼再赴广州应试,又在距本乡二十余里(八英里)之邻村任教师数年。”④“1843年秀全教馆于离本乡约三十里之莲花村之李姓家,时在五月。其中表李某(李敬芳——笔者)一日观其书柜,偶于其藏书中抽取《劝世良言》随问秀全此书之内容……李乃借取回家以便暇时浏览。”⑤书中接着详述了李研读《劝世良言》后,认为内容奇极,大异于中国经书。于是洪秀全细心阅读,引起了更强烈的反应。他“觉得已获得上天堂之真路以及永生快乐之希望,甚为欢喜”。洪李二人按书中所言,自行施洗。他们向上帝祈祷,答应不拜邪神,不行邪事。遵行天诫。他们以水灌顶,说:“洗尽罪恶,弃旧新生”。两人还各置“斩妖剑”一把,经常同声朗诵“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的《吟剑诗》。上述这些,就是洪秀全在1843年的全部思想和行为。试问我们能从那里找到一点他此年赴广州应试的蛛丝马迹呢?相反,恰好证实了1843年考试之说的错误,说明了洪秀全第四次赴广州应试的时间应该是在1837年以后,1843年之前。还有,太平天国印书《太平天日》是一部记录金田起义前洪秀全思想及活动的史书。我们从此书中同样可以找到证实。书中对洪秀全1843年的行迹是这样记载的:“年三十一,岁在癸荣(太平天国改干支的“卯”为“荣”,即1843年——笔者)六月有一天将晓时,主闻有老人在床前呼喊曰:‘尔还这样好睡乎!尔还不醒乎’主即起身自思曰:‘奇矣!’时主适看《劝世良言》一书。”⑥这段文字与《太平天国起义记》叙述的1843年夏,洪秀全与李敬芳在一起研读《劝世良言》的记载是一致的,也无此年赴广州应试之说。
洪仁玕为什么要用十二三岁至三十一岁来作为洪秀全的思想和活动的一个发展阶段呢?笔者理解,他是把1843年当成洪秀全一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看待的。在这年之前,洪秀全过的是一般农村知识分子应科举,做塾师的生活。此年之后,洪秀全与李敬芳一起研读劝世文,建立拜上帝教,获得了新的信念,开始新生活和新事业。这就是作者的本意,不可歪曲。决不能把1843年当成是洪秀全最后的一次应试时间。至于确切的年代,还要结合前三次的考试年限一起探讨。
(三)洪秀全赴广州应试期间,得到一部叫《劝世良言》的基督教传道书,洪秀全称它为“天书”,对其思想行动,有深切影响。在1847年前,此书几为洪秀全新知识、新思想之源泉。洪秀全于何年得到此书,目前仍有问题,笔者在写文物陈列说明的时候,采用了1833年的说法,但却受到了某些人的质疑。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国内研究太平天国的学者,解放前,笔者仅知有彭泽益先生认定洪秀全得《劝世良言》时间是在1833年。⑦解放后,除近年邹身城同志在《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4期)上发表的《洪秀全初读劝世良言时间考》一文中继续坚持1833年的说法外,阅读已出版的几乎所有中国近代史著作或太平天国专著,在谈到洪秀全得《劝世良言》的年代上没有一本提及1833年的。有的记载为1836年,如范文澜同志著的《中国近代史》第三章《太平革命准备时期》一节中说:“1807年(嘉庆十二年)伦敦布道会派遣马礼逊牧师到广州传教,译耶教圣经成华文,他的第一信徒梁发著一种传道书叫做劝世良言,在路上分发宣讲。1836年,洪秀全到广州应秀才考试,无意中得劝世良言。”牟安世同志的专著《太平天国》持相同说法。有的记载为1837年,如罗尔纲同志的专著《太平天国史稿》“天王”中说:“秀全二十五岁那年(公元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2月,到广州去应秀才考试,耶稣教传教士梁发在路上宣讲,并分发他所著的一种传道书叫做《劝世良言》,秀全也得了一部。”1836年或1837年之说,均仍来源于洪仁玕多年后回忆追述的《太平天国起义记》和《洪仁玕自述》两书。然而《太平天国起义记》在记述洪秀全得到《劝世良言》的时间上已露出破绽,一云在1836年又云或在此年之前。又《洪仁玕自述》记得书时间为1837年(此自述乃于1864年被俘后在牢房之恶劣环境中写成)。似此模糊不清的三种自相矛盾的提法,已在很大程度上失掉史料价值,不足为信。
笔者认定洪秀全得《劝世良言》年代为1833年主要是以当时的原始资料特别是《劝世良言》的作者梁发以及当年在广州的几位外国传教士写的报告为依据的。且看下面一些具体事实。
一、1852年10月6日,美国浸信会罗孝全牧师在广州写了一封信,登在伦敦出版的《中国与一般传教士的消息》文内。文中云:“洪秀全……在某次考试期间,遇着一位容貌非凡的人长须宽袖,给予他劝世良言一书。”(原注云:“此人毫无疑问是中国布道者梁发。”)当时英人麦都思对上函加了按语。按语云:“那个宽袖长须而至堪注意的人,那派送那些书籍与洪氏者,乃是梁阿发无疑,此事发生必须定为1833年。”⑧1847年,罗孝全牧师与洪秀全有过一段长时间接触。是年初,洪秀全从花县赴广州。在罗孝全牧师处研究真道。书面向牧师详述了获得《劝世良言》一书之经过情形,罗孝全写信给伦敦的时候,相距与洪秀全接触时间不长,而且不是光凭记忆,有洪秀全的文字依据可查。罗孝全在上封信中,把与洪秀全见面之情况作了详细报告。他说:“约在1846年或翌年之间,有两位中国人士来到我广州寓所,宣称意欲学习基督教,其中一人未久即返家,但其他一人则继续留在我处约有两月余,在此期间,彼研究圣经听受功课,而其品行甚端。此人似是洪秀全,即现今之革命领袖也。……当洪秀全初来我处时,曾写就一文详述其得获《劝世良言》一书之经过(此即与其同来之友所叙述者),及其得病情形与病中所见之异像,一一详述。”⑨再看麦都思在信函上加的按语,也是有根据的。1835年7月,麦受伦敦布道会派遣远渡重洋来到广州,其任务是慰问那些被清政府压迫摧残的基督教徒和继续在中国传教。麦都思到来的时候,没能会见已流亡到海外的梁发,但却见到了梁发的儿子梁进德,两人有长时间交谈。可想而知,进德一定会把父亲散发布道小书和传道情况向其详细述说。应该说,罗孝全和麦都思写的材料比《太平天国起义记》和《洪仁玕自述》记载的真实性要可靠得多。
二、麦沾恩著的《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一书虽然是从传教士的立场来美化梁发的,但史实叙述详尽,对研究《劝世良言》具有参考价值。书中记载有梁发本人因散发布道小书而出事的经过情况的详细自述,用它来证实洪秀全得赠《劝世良言》的时间,可说再没有比它更好的材料了。兹摘录于后:“这篇记事文是在1834年10月18日他乘英国轮船逃到新加坡之前作于伶仃岛的。文中说:‘……今年适为三年一次之乡试,各县秀才皆齐集省城应试,于是我遂想从速将布道小书派送于彼等。因此8月20日,我遂约同吴亚清(以下人名皆译名)周亚生及梁亚新将书籍携往派送。是日共派出圣经日课一千份(共五千本),……翌日又同样派送一千份,亦并无事情发生。到第三日,当我侪派完数百份之时,有巡卒前来将吴亚清及书籍一份拿去。……第四日,我等见知县表示不干涉派送圣经日课及小书之事,遂继续进行我等之工作。谁知当我等派完了数百份之后,突有数人带领巡卒数名前来,将我及圣经十份抓去,我幸尔半途从彼等之掌握中脱逃回家。……但巡抚却一定要将我逮捕云。俾治文得知此事后,立即带我及我子进德到一只快船上,着水手将我侪送至伶仃岛船主巴利之船中。巴利听见我侪所遇之灾祸,甚愿将我侪藏匿于彼之船中。”⑩这段摘录介绍了梁发因在广州贡院附近散发布道小书而遭清政府的通缉,他为了躲避政府的缉捕不得不于1834年10月逃离中国之实情。直到1839年底,鸦片战争爆发,清政府对传教士的活动已无暇顾及,又因梁发的儿子梁进德当了两广总督林则徐的翻译员,梁发才敢返回广州露面。“从1835年到1839年的四年之中,梁发不断的在马六甲新加坡努力工作,中间只一度回国,稍作逗留。”⑾这是铁的事实:试问梁发怎有可能于1836年或1837年,在清政府的缉捕声中,分身在广州街头公开宣讲并在贡院附近散发布道小书呢?合逻辑的必然结论是,洪秀全得书的时间只能是在梁发流亡到海外之前,然而1834年8月的贡院考试是“适为三年一次之乡试”。连秀才也不是的洪秀全当然没有资格参加,因而他也就不可能于这次的乡试中获得《劝世良言》的小书。
《劝世良言》一书自1832年在广州问世后,梁发在广州街头或贡院附近向考生散发多次,但有具体时间可查的在《梁发传记》中记载的只有两次。除上述1834年出事的这次外,封立梁发为宣传士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在1833年10月写信给伦敦布道会,报告了梁发向考生散发小书的另一次成功行动。信中说:“尔等自然皆渴欲知我与亚发及亚昂曾做何工作,我侪有时共同工作,有时分头进行,著作及分送各种小书。前数日,梁发得一非常良好之机会,将《圣经》日课及其自作小书分与来省考试之生员。此等青年皆自百里外之乡村来省考试者也。亚发以最公开之方法与彼之助手将宗教书籍分送与彼等。”⑿美国传教士卫三畏1833年10月抵广州,曾与梁发相见,他对梁发的这次行动亦作了如下证实:“他现在尽力从事于著书,而且已经派送过数千本了。不久以前,广州举行府试,有二万五千个童生(数目有夸大。此次考试可能是属院试中的科考而不是府试——笔者)从各县到广州来。梁发雇苦力数人把他的箱子抬到贡院前面去。他在那里尽力把生命之道传播与这些智识阶级的青年,如是者三日。”⒀按科举制,1833年是癸巳年,例行童试,作为童生的洪秀全确有资格参加这年的考试了。因而这年也就是洪秀全能得到布道小书《劝世良言》的唯一机会。
梁发自述,马礼逊、卫三畏的报告都是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的客观史实,谁也不能怀疑它的真实性。判定洪秀全得《劝世良言》之年代为1833年是很难有理由提出否定的。
可能有人提出这样问题,上面的判断主要是因为梁发1834年10月至1839年底浪寓海外而不在广州工作所作出的,那么有无可能在广州街头赠书与洪秀全者不是梁发而是另外一个人呢?笔者认为,仅从《梁发传记》和当时美国人俾治文在广州主编的《中国丛报》中所收集的材料足可以作出否定的回答。《梁发传记》介绍,自第一位来中国传播基督教的英人马礼逊博士在1834年8月1日溘然长逝后,在广州继续主持教会事务的为梁发及屈昂二人。梁发等人因在贡院门前散发布道小书而案发,梁发被迫逃至马六甲,当时遭清政府逮捕的十人,经过外籍传教士贿赂营救,才被取保开释。教案发生后不久,即1834年8月30日,南海县令张贴告示,禁止“劝世文”,指责“劝世文”是“诲淫及有害心术之外国异端书籍”。勒令生员“如藏有违禁之不良书籍,可立刻将板销毁”。还威胁说,“如有胆敢故违功令,印行及散播此等书籍,定必严拿究办,决不姑宽”。⒁告士禁令森严,不仅南海一县照办,整个广州府都要遵照执行。更要紧的是,1835年5月,道光皇帝亲自颁布诏令,命令广东的总督进行细致的周密调查,……查究及逮捕为外人印刷华文小书以及散发和接受宗教小书的中国叛逆分子。广东的布政史与按察史遵照皇帝的旨意,遂联合发出公告,限令印刷贩卖和藏有宣传福音小书的人,必须在半年内把小书交给地方官员,方可免罪。公告警告一切人士不要与外人交往,不要接受“荒谬的教义”,要“遵守王道”。⒂清政府的严厉政策,迫使俾治文牧师不得不在1835年5月重把刚从新加坡回到广州的梁发的儿子梁进德送走。当时,主持广州教务的唯一人屈昂也被人向官府举报,说他私通洋人,遂遭清政府通缉而逃至马六甲。他的儿子屈兴被逮捕后庾毙狱中,剩下的寥若晨星的教徒,因不堪清政府的迫害纷纷逃逸它去,或在乡间隐匿不敢再出,有如萍分星散,多不知踪迹。所以1834年8月梁发等人因在贡院门前散发布道小书而案发后几年,基督教所传教士都不敢在广州散布道小书,连1835年11月4日广州举行第一所教会医院——博济医院开幕典礼的时候,伯驾医生也不敢分送宗教书籍。事实说明,要想在1836年或1837年继续在广州街道上或贡院向考生散发布道小书,不但梁发本人不可能,其他教士也不可能公开做这样的事了。
注释: ①④⑤⑨:简又文撰述:《太平天国杂记》(商务印书馆)13页,20页,21页,38页。 ②⑥ 罗尔纲编注:《太平天国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207页,143页。 ③《历史研究》1979年第8期。 ⑦:彭泽益著:《太平天国革命思潮》(商务印书馆)6页。 ⑧转引自邓嗣禹著:《劝世良言与太平天国革命之关系》6页。简又文著:《太平天国典制通考》1602页。 ⑩⑾⑿⒀⒁:《近代史资料》1979年2期185页,196页,183页,182页,186页。 ⒂:参见俾治文主编《中国丛报》第6卷第2期(1837年6月)篇一,在华的基督教传教会。
原载《太平天国史论文集》(续集),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89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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