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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3-26 10:37:11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义务讲解员管理细则

一、热爱文博事业,责任心强。
二、着装大方得体,形象健康,表达流利,有亲和力,有热情。
三、讲解期间,义务讲解员的交通、餐费全部由个人支付。
四、认真接受培训,刻苦练习基本功,勤奋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讲解质量。
五、进行分组培训,合格上岗。每组设组长一名。
六、讲解工作以半年为期限(临时展览另行安排),严格按照排班表进行。要求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提前向小组长请假。擅自离岗两次者,视自动退出。
七、义务讲解员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展览。
八、本馆负责提供免费培训和实习。
九、安排一至二次参观学习活动,提高讲解质量。
十、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讲解活动结束,本馆对优秀者进行表彰,给合格义务讲解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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